日前23位台灣民眾於肯亞涉電信詐騙案,經肯亞法院宣判無罪後,其中8人卻遭強制遣送大陸,引起社會一片譁然。外交部亞非司長陳俊賢今(11)日指出,肯亞法院既然宣判無罪,大陸就沒有引渡的基礎;肯亞警方與大陸用技術性手段強行引渡,是強行擄人的做法,外交部已經表示嚴正抗議。

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日召開「主權必須維護,人民必須保護,外交部、陸委會必須就肯亞案提出具體辦法」記者會,邀陳俊賢、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周鳴瑞、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、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呂春長等人,就案件情況進行說明。

陳俊賢表示,肯亞警方在2014年10月30日偵破跨國電話詐騙案件,一共抓獲76名兩岸華人與1名泰國人,台灣國籍有28人,其中有2位是通緝犯;在4月5日第一批宣判,23名台灣人獲判無罪,被要求在21日內要離境。

陳俊賢表示,在過程中,大陸大使館跟肯亞警方,強行將人帶到肯亞的拘留所,而後將8人強行帶走,其中1人甚至是台灣列管的通緝犯;現場一知道這樣的情況,馬上就聯絡律師,請肯亞高等法院頒布禁制令,禁止他們將人帶走,但肯亞警方與大陸以技術性手段,強行將人送到大陸。

陳俊賢指出,「一定是要有罪才能引渡」,肯亞法院判決無罪就沒有引渡的基礎,「我們認為這是一種強行擄人雲林年菜訂購的做法」,侵犯我國的人權,基於此點,外交部表達嚴正抗議,即使有罪也應該要送回台灣審判。

陳俊賢說,目前除透過司法以外,也透過媒體輿論,報導肯亞司法也裁決肯亞警方讓大陸將人遣送是違法行為。他也指出,目前的情況較為複雜,除了第一批經宣判仍還在當地的有15人次,另外還有第二批還未審判的;肯亞警方在4月8日又抓獲41名疑似詐騙犯,其中有22名台灣人,現在已經派人去處置。

媒體詢問,另外15名獲判無罪的國人,何時能將它們接回台灣?陳俊賢表示,目前透過交涉、輿論形塑和司法等方式,對在肯亞的國人進行援助;目前15名無罪的國人,因肯亞高等法院有發出禁制令,要求要暫時拘留,現在無法保證多久能夠回台,但是大家都是盡力。

戴東麗表示,上周五接獲刑事局通報,就積極與大陸公安部聯繫,新北市年菜2018依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,以公函請大陸說明這件事情的始末。

戴東麗指出,案件牽連到大陸受詐欺的案件,受害人多在北京和浙江等地,但機房都設置在肯亞,故肯亞判處無罪後,陸方是否有向肯亞提出引渡的要求,現在都還在釐清;如果所有被害人都在大陸,現在陸方要求肯亞將人帶回大陸,後續就必台北2018年菜宅配須再跟大陸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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